您的位置:首页 >公开 >人社局 >公告公示

上饶县就业局关于企业稳岗补贴的公示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11-29 【字体: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7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35号)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我县有十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条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县支行,补贴金额24855.21元;上饶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补贴金额为15515.4元;上饶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补贴金额为6405.72元;上饶县腾达供电服务有限公司,补贴金额为65890.89元;江西上饶灵峰塑料有限公司,补贴金额为9149.28元。上饶市烟草公司上饶县分公司,补贴金额为14798.07元;上饶市福泉汽车有限公司。补贴金额为10175.28元;上饶市名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补贴金额为3806.21元;国家电网江西上饶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补贴金额为107734.04元;江西全良液酒业有限公司,补贴金额为24043.68元。现予公示,公示期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5日。 

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上饶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反映。 

联系人:朱继莲      电话:0793-887826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